【48812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布告
日期: 2024-08-11 01:09:35
作者: 开云直播登录
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森林防火法令》《重庆市森林防火法令》等法令和法规规则,特发布
(一)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制止下列行为:吸烟、烧烤、野炊、烧火取暖、点放孔明灯、烧纸钱、点香烛、点燃烟花爆竹、烧田埂(坎)、烧秸秆、烧迹地、烧火灰、烧制木炭、烧灰积肥、烧山造林等户外用火行为;在旅行、宗教、祭祀、节庆等活动时运用火源;在勘测、挖掘矿产和施行建造工程等过程中户外用火;带着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;其他会形成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。
(二)进入森林禁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有必要扫码挂号,并自觉承受防火查看。拒不承受挂号、查看或存在安全危险危险的,查看人员有权制止其通行。无民事行为能力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森林禁火区域,需有监护人伴随,并由监护人实在实行监护职责。
(三)森林禁火区域及其周边的单位和寓居人员,要严厉管理日子用火,谨防火源进山入林。
(一)凡违反本布告私行户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,由行政机关、公安机关,严厉按照《森林防火法令》第五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等相关规则,依法予以正告、罚款、拘留等处分。
(二)违规用火形成财产损失或许其他危害的,依法承当民事职责;构成犯罪的,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职责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违反本《布告》的行为或森林火情火灾的,应当当即向当地城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区林业局、区公安局、区应急局等部分陈述,告发(报警)电线(区林业局)、110(公安机关)、023-71646119(区应急局、区森林防救活指挥部办公室)。